王渊:规制知识资源数据库的几点建议
2022-05-23 14: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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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渊

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观点摘录:

建议对国家经费资助项目完成的作品,版权归国家,公众免费进行非商业使用。非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创作的作品,版权属于创作者,由市场去运作。

建议设置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制度以及改革现有的合理使用制度,规定不得通过版权许可合同排除版权限制。

发言内容:

我对与知网相关的问题在去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版权豁免与许可合同冲突》这本书里面有一点研究,我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教学和研究,就从版权法的角度发表我的一点看法。版权法制度是为了促进作品的传播,规定了版权可以许可、转让以及赋予传播者予邻接权,传播者可以通过专有许可、转让成为作品的版权人或者准版权人。比如说,知网数据库原本只是一个传播者,但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成为了版权人或者准版权人。他们成为版权人、准版权人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与期刊社的合同的方式获得了相应作品的版权或者是一些专有许可权,而期刊社是通过和作者之间格式合同的方式来获得作品的版权或者专有许可使用权。二是涉及到和高校签定协议,把学生的毕业论文汇编到数据库当中,知网获得了这样一些文章以后就成为了版权人或准版权人。

这些文章获得以后看到的一个现象是大家要用的时候,包括作者自己来用的时候,如果不利用在学校里面的知网数据库或者买过知网数据库的话都是要支付对应的价格才可以看到自己的文章或者别人的文章。知网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丰厚的利益,但是我们创作作品的作者并没有从中获多少利益。为什么说并没有获得呢?一方面,投稿给期刊社的一些作者,他不仅没有获得相应的物质利益,甚至还要给期刊社或者出版社支付一些出版费。如果有人说法律不是规定我们可以获得报酬吗?但是现在的一个现实是除了顶尖的专家约稿可能会给一些报酬以外,其他的一些作者投稿往往是要付出版费的。另一方面,作者对自己发表的论文通过刚才说的与期刊的格式合同方式也没有了版权。数据库这样的公司获得了版权或者准版权的话,原本按照《版权法》,个人为了学习研究的目的,作者和其他用户可以对数据库中的作品进行下载、复制,依据《版权法》,阅读不属于版权人的权利控制范围,但是这样的数据库通过设置注册以及用户注册协议,规定了用户不能进行任何的使用,包括阅读,那么作者和其他用户只能接受这个协议并支付相应的费用才能进行阅读。这样的排除版权限制的协议在网上大量存在,大多数创作者不能以作品来谋生。这样,准版权人借助《版权法》的主体继受制度以及《版权法》的缺陷,大肆利用版权许可合同排除版权限制,既侵害了作者创作利益,也影响其他人和社会公众进行创新动力,违背了《版权法》的基本目的。

现在出现《反垄断法》来进行规制,前面有老师说《反垄断法》规制规定了三种垄断行为。但如果说用三种垄断行为中间最靠近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判断的标准也非常严格,如果按照《反垄断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判断的话,感觉很难靠到《反垄断法》来进行规制,因为数据库这一方面还有万方、国家数字图书馆等等一些。对这样的问题怎么办?确实是多方因素影响造成了目前这种状态,那我们可以考虑多方面进行规制。

我想从《版权法》角度提出一个建议,一方面规定国家财政资助项目完成的作品,版权属于国家,公众可以免费非商业性的使用,其他知识资源由市场去运作,但是不得违背《著作权法》。这里面的理由,其中首先是已经有了一些关于国家财政资助创作的作品的使用采用开放共享这样的一些方式。现有的一种观点是国家利用权力设立了公共领域,对提供无形商品给公共领域的人由国家给予补偿,公共领域的无形商品免费提供给用户。第二种观点是建议制定开放存取的政策,开放存取在国外也有一些建议和做法,但是这里面需要作者同意。现在有些作者同意和不同意,作者是有选择的,所以开放共享这种做法,作者如果不同意的情况下,这样的模式也很难做到,所以目前国外这方面的宣言也只是倡导性的要求,不具有法律效力。我的建议,综合上面的这些倡议和观点,规定国家资助完成的作品的版权归国家,公众免费进行非商业使用。理由如下:一是财政资金本身具有公共性;二是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目的也是具有公共性的;三是项目性质也具有公共性;四是能够排除期刊、数据库公司等出版商依靠作品版权对科研成果公有领域部分进行垄断;五是对于除计算机软件版权外,法律没有规定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创作的作品的版权属于创作者,目前对于国家财政资助的一些作品,只有计算机软件这一块是有相关规定的,其他方面是没有规定;六是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产出的科研成果的创作者,并没有成为真正的版权人或者是无法充分实施其版权,这个我刚才已经说过了,通过一些格式合同真正的创作的作者往往自己来掏版面费还反倒不能用自己的作品。

具体做法,对利用公共财政资金完成科研项目的作品归属于国家以后,涉及到管理、利用以及维权这些方面可以做相应的设计。配套的做法是设置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现有的合理使用制度,规定版权许可合同不得排除版权限制内容。

综合以上,目前知网的问题是多方因素造成,知网给我们搜索资料、查看文章带来了很多的便利。我们既要维护它,也要对它进行一定的规制,所以要完善版权法制度,既要维护作者利益和传播者利益,以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又要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以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创新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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